关于开展“强农兴农·湘农人”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 : 2020-12-29 作者 :
各学院(含东方科技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5号)、《关于做好湖南省2021 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304号)精神,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鼓励大学生基层就业和创新创业的号召,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宣传,大力挖掘敢于筑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优秀毕业生,表彰我校大学生扎根基层、创新创业、建功军营的优秀事迹,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强农兴农·湘农人”——湖南农业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基层就业大学生。主要是指在校或毕业10年内(2010年至2020年全日制毕业大学生,含毕业研究生,下同),在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和企业部门就业或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涵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费师范毕业生”等。
2.大学生创业人物。主要是指在校或毕业10年内(2010年至2020年毕业),个人创业或带领团队创业,成绩突出、事迹感人,具有较强影响力、感染力和典型性、代表性的优秀大学生。
3.军营大学生战士。主要是指大学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现役或退役3至5年内,在部队服役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或退役后就业创业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的先进代表。
二、评选办法
1.动员发动、网络收集(12月30日前):各学院通过网络、微信群、QQ群等平台广泛发布评选信息,加紧收集相关大学生信息,动员大学生积极广泛参与,广泛收集最具典型性、代表性的人物事迹。
2.学院推荐(12月30日前):通过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学院组织评定等方式,每个学院向学校单独推荐3名候选人。
3.学校组织遴选(2021年1月16日前):学校设立活动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就创中心,具体负责评选工作。根据网络收集及各学院推荐情况,组织对评选对象全方位考察,考察采取专家评审与网络投票(1月11日开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取20名就业创业优秀典型,评选结果在学校官网公示。
4.宣传(2-5月):整理先进典型事迹,汇编印制《湖南农业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案例集,并通过各种网络、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报道。
5.表彰(6月):举办湖南农业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事迹报告会,择优选取20名就业创业优秀典型进行表彰,授予“湖南农业大学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典型人物”称号,颁发“强农兴农·湘农人”证书,并聘请为学校就业创业导师。在此基础上,从中遴选5名特别优秀的就业创业典型在会上做典型发言。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做好候选人的资格审查、初评、推荐等各项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要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广泛收集案例信息(要求参与国家、地方基层就业项目、自主创业、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全部参与),大力宣传优秀大学生就业创业典型,激励广大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社会、建功立业。
三是严格工作程序。要严格标准、严加审核、严把质量,在候选人名单向社会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各学院要做好调查核实工作,并将调查和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四、活动方式
1.案例收集方式。
微信扫描
2.学院推荐方式。
按附件1要求填报
3.网络评选方式。
另行通知
4.评选公布方式。
官网:www.hunau.edu.cn ;jy.hunau.edu.cn
5.联系方式。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731-84618019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