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时间 : 2025-04-29 作者 :
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是进行教学科研的重要设施,应经常予以维护保养,对有故障的仪器应及时维修,以确保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应按有关标准达到仪器的完好率。
1.仪器维修请填写仪器维修登记本,填报仪器名称和保修人,报中心主任查看核实,维修金额小于500元的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进行维修,维修金额大于500元的实验中心主任上报学院资产管理员经学院主管资产的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2.对修好的仪器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在维修登记本上填写验收合格时间和验收人。
3.本着节约的原则,对能修复、修复后又能达到相应的技术指标的仪器应全力修复。
4.对不能修复的或修复后达不到指标的,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填写报废单交学院资产管理员办理报废手续。
资源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上一篇:
湖南农业大学资源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下一篇:
资源学院实验中心工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