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 : 2025-09-24 作者 :
一、库房管理
1.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火种。
2.库房指定两人负责危险化学品保管工作,实行“双人双锁”、“双人领取”、“双人发放”管理,并做好领取出入库台账登记手续。
3.危险化学药品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并熟悉所使用的各种药品的性能、特点、危害范围、程度、以及防护、补救等知识。
4.保管员对存放的化学药品要经常检查,仔细核实和清点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
5.库房内应保持整洁,药品摆放规范整齐。
6.节假前后,储存在库房中的危险化学品必须进行清点、核对。
7.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库房。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
二、药品的存放
1.严格药品出入库手续,入库药品保管员要认真检查,填写入库台账。
2.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必须储存于具有通风设施的专用柜中。
3.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以产生剧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体的两种以上的化合物称为不兼容化合物,不能混放。这种化合物系多为强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物质。
4.腐蚀性化学药品必须存放于腐蚀安全柜中。
5.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一些试剂在存放过程中会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物。醚类、液体石蜡等在见光条件下若接触空气可形成过氧化物,放置愈久愈危险。乙醚、异丙醚、丁醚环等若未加阻化剂(对苯二酚、苯三酚、硫酸亚铁等)存放期不得超过一年。
6.发现药品瓶上的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卷标或卷标无法辨认的药品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三、药品的领取
1.严格实行“双人领取”、“双人发放”管理规定。
2.严格药品出库手续,先报告后记录再领用。两名领用人和两名保管员必须在化学药品出入库台账上签字,并做好相关记录。
3.凡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等危险化学药品,保管员要认真核实领用量,由两名领用人一起领出,用后多余部分及时返库,及时填写使用记录。
4.化学药品定位放置、用后复位、节约使用,多余的化学药品不准倒回原瓶。
四、废弃药品的管理
危险化学品的空容器、变质料、废溶液、溶渣、废弃化学药品等应予以妥善处理,由学校有关单位联系回收公司进行处置,严禁随意抛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