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资源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
时间 : 2023-09-14 作者 :
为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并公布我院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
一、接收学科(领域)
2024年招收推免生学科(领域)最终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公布为准。
二、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现就读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5.推免生申请的学科一般在相近或相关学科进行;
6.申请人须于2024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7.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上述规定外,另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②本科阶段的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应属于相同的一级学科或相近学科。
三、申请程序
(一)注册
9月23日开始(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本文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
(二)网上报名
9月28日开始(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考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三)材料提交
网上报名后,考生需将以下材料提交至申请学科所在学院。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5.在学期间曾从事过与学业相关的课外科技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
6.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四)资格审查并确定复试名单
学院分批审核申请信息以及考生提交的材料,实行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并及时与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接收并确认我院的复试通知,视为放弃我院复试资格。
我院将于入学前对接收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①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处分的;
②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
③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④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⑤其他影响录取的事项发生的。
四、复试
复试由学院统一组织,复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学科导师组成。复试形式为面试。面试主要对申请人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以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
复试结束后,复试工作小组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定,定性考核主要是对考生思想道德素质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
定量考核主要对复试成绩进行测评,复试成绩总分为300分,由专业基础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50分)、考生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150分)三个部分组成,复试成绩180分及以上为合格。
复试时须全程录音录像,现场记录以及录音录像由学院存档备查。
五、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公示后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六、录取
(一)录取规则
1.学院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②专业基础综合测试不合格者;
③复试成绩不合格(180分以下)者;
④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⑤体检不合格者。
(二)学习方式
我院2024年推免生(含直博生)学习形式只能为全日制。
(三)学制
我院所有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设置为3年;所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设置为3年;直博生学制设置为5年。
学制的具体设置以当年执行的培养方案为准。
(四)录取类别
我院2024年推免生(含直博生)录取类别只能为非定向就业。
(五)其他
1、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学校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2、拟录取考生必须在待录取通知发送后的48小时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七、学费与奖助体系
(一)学费
我院2024级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生·学年,最终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二)奖助体系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在国家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学院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励与资助体系,设立了多种类型的奖、助学金,奖励优秀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每位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八、申诉渠道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全面监督我院2024年推免生报名、复试、录取各个环节,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4638210(研究生招生办,原行政楼309)
0731—84618683(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一教学楼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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