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学院动态 > 新闻动态

关于选聘省级实践、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的通知

时间 : 2008-09-12    作者 : yx

关于选聘省级实践、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的通知

 

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8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的通知》(湘教通[2008]253号),我校环境与资源实践教学中心、食品科学技术实验教学中心被列为2008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提升实践教学质量,提高我校人才培养水平,参照《湖南农业大学校级实验室主任选聘办法(试行)》(湘农大[2002]49号)文件规定,学校决定公开选聘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主任;另动物医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因科研工作需要,经学院、学校研究同意,拟对其主任岗位进行重新选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环境与资源实践教学中心主任1

食品科学技术实验教学中心主任1

动物医学基础实验教学中心主任1

二、聘任领导小组

  长:卢向阳

副组长:易自力、张 

  员:卢向阳、易自力、张  立、段建南、夏延斌、孙志良、周  清、邓放明、程天印、杨国顺、欧阳中万

三、选聘条件与职责

1、选聘条件:参照湘农大[2002]49号文件执行,实验室主任要求具有教授或博士学位的副教授职称(含相当职称),具有丰富的实践、实验教学经验和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年龄55岁以内。

2、主要职责:

(1)对实践、实验教学中心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完成中心教学、科研、对外服务等工作任务;

⑵负责组织制订实践、实验教学中心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⑶贯彻执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制定中心规章制度,搞好中心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

⑷负责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定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负责组织对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

⑸开展实践、实验教学改革,改善实践、实验教学条件,组织中心对外开放工作;

⑹负责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⑺制定中心工作计划,进行中心工作总结,开展评奖评优工作。

四、选聘程序

1.本人申请或学院推荐,填写湖南农业大学省级示范实践、实验中心主任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交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

2.个人述职,由学校组织召开省级示范实验室主任选聘会议,进行述职答辩,经与会专家投票表决。

述职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竞选的优势,对实践、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管理工作的设想,预期达到的目标等。述职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10分钟。

3.学校公示:对拟聘中心主任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4.发文聘任:学校发正式聘任文件。

五、待遇

学校公开选聘的省级实践、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聘期为3年,享受校级实验室主任津贴待遇。

六、选聘时间

1.自荐或推荐:98912(申报表请从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网络U盘上下载,sgk@hunau.net,用户名为sgk,密码123

2.述职答辩时间:922(暂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 件:湖南农业大学省级示范实践、实验中心主任申请表

                                    

二OO八年九月八日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08912855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