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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2011年MPA招生简章

时间 : 2010-10-25    作者 :

湖南农业大学2011MPA招生简章

 

一、招生政策

1、学习方式:学制3年,学习年限2-4年。

2、学位授予:学生在完成我校MPA规定的培养环节、达到我校MPA培养方案的要求者,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3、培养费用:暂定学费3.6万元人民币(可分两次缴纳),最终收费标准以湖南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为准。教材等资料费按实结算。

4、培养院系:资源环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5、研究方向:行政管理、行政法治与公共政策、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农村信息管理。入学后可根据个人的情况调整研究方向。

二、报考事项

1、报考条件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③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0891日前毕业);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200691日前毕业);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④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831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⑤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到报名点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20101010-31日。

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

 


注意事项:

①报考我校MPA的考生只能选择湖南农业大学作为报名点。

②可按网上流程,自行网报;可提供相关信息,由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学院代为网报;若遇网报障碍,请与学院联系。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20101110-14日。

地点: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公寓三楼会议室。
  现场确认手续:考生凭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的报名号和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缴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

初试科目:1204-英语二;
            23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考试时间:2011115-16日。
  考试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

2、复试
  联考成绩达到国家一区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获得参加我校复试的资格。
  复试时间与安排:一般在20114月份。具体时间与安排以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的为准。
  四、录取
  初试和复试成绩合格者,择优录取。

五、入学时间
  20119月,具体入学日期见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
  六、联系方式

湖南农业大学MPA教育中心(资源环境学院)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湖南农业大学第八教学楼北120     邮政编码:410128
  联系人:老师(13707489786)

电话:0731-84617754(办)  84617754 (传真)


  湖南农业大学MPA教育中心(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湖南农业大学第十教学楼北309    邮政编码:410128
  联系人:老师(13975818143)

电话:0731-84638484(办)  84638484(传真)

E-mailrwxy@hunau.net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联系电话:0731-84618111

网址: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61.187.55.45/yjsc/yjszs/shuoshi.asp